各学院:
学校定于
一、201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会评审组成员构成:
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代表
二、答辩程序及要求:
1、以实验教学中心(室)为单位,答辩人员由分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实验教学中心(室)主任组成,人数不能超过2人。
2、由分管副院长负责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实验中心(室)主任作适当补充。
3、参加答辩人员应按《2013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会安排表》中“答辩要求”栏中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并提供给评审组查阅。
4、评审组对建设项目答辩后还存在疑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相关学院(单位)必须认真负责给予解释,并提供必要资料。
5、参加答辩人员按规定的答辩时间提前5分钟到育才校区药用资源重点实验室三楼302主任办公室等候。
联系人:黄海儒 谭祖印
联系电话:5846429,13597331311,15977392743
科 技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