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更加广泛地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我校人才队伍与学科建设,现将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学术交流基金(自然科学类)受理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数量
(一)资助2013年我校各教学学院在岗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在国内召开的国内、国际自然科学类的重要学术会议(优先资助全国一级学会组织的全国性学术会议)。
(二)资助数量:本年度拟资助6-8人,每人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资助对象条件
申请资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目前没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
(二)近两年有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的论文发表、或有专著出版;
(三)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已获得广西师范大学学术交流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申请。
三、申请流程
(一)请申请者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并提供拟举办的相关会议证明材料。申请表需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6月7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在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前一个月,受资助者向科技处提供所申请参加学术会议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复印件。
(三)获资助人员回校后一个月内须至少在本学科范围内作一次专题报告,主要介绍会议的举办情况、会议中研讨的学术前沿问题和兄弟高校的研究现状等,同时将会议资料存放所在学院资料室。
(四)会议结束后三周内,凭相关报销凭证和专题报告综述等材料经科技处审核后实报实销会议旅差及会务费等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请各有关学院务必立足学科长远发展的角度,认真遴选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人选,真正达到提高学术交流质量和成效的作用。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电话:5846837,邮箱:srmoffi@mailbox.gxnu.edu.cn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