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西师大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993年设立理论物理专款,从2009年起设置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其目的是保持理论物理研究队伍适度规模,提高科研整体能力和水平,支持国内理论物理研究条件较弱的单位中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学者或研究组,通过与国内理论物理研究水平高的学者合作研修,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见2013年度项目指南的申请须知等。由于这类项目的特殊性,对申请者和“指导学者”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求:必须是我校从事理论物理研究的科研人员;年龄45岁以下(196811以后出生);未获得过基金项目资助(理论物理专款项目除外);作为负责人最多2次承担该类型的项目(含原“东西部合作项目”)。

2、申请项目应有我校23位职工(含项目负责人)作为成员形成研究组,制定开展合作研究与进修的计划,并联系一位理论物理研究水平高的学者作为“指导学者”对合作研修项目进行指导与计划的落实。申请人不能选攻读研究生时的导师作为项目的指导学者。

  获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项目组成员应至少保证有1人月/年到“指导学者”单位进行研修,并在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阐明研修情况和收获。

3、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是理论物理学所属领域,“指导学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并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相符。

  “指导学者”不占基金项目指标,即不进入计算机查重。请在填写申请书时不要将“指导学者”的姓名填入《项目主要成员》表,只在报告正文的“主要参加者简历”栏中作简要介绍,并注明是项目的“指导学者”。

“指导学者”及其所在单位要有签字、盖章的合作意见书(格式见附表)附在申请书后。每一位“指导学者”参与“合作研修项目”最多两项(申请项目与在研项目之和)。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方式,申请人向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

1、“资助类别” 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 选择:科学部主任基金;“附注说明”选择:理论物理专款;“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A05。项目执行期限三年(20141月~201612月),平均资助强度约20万元/项。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说明:本申请申报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  

2、“合作研修项目”或“博士研究人员启动项目”二选一申请,即不能同时申报两份申请。

   三、申报流程

   本项目申报按照正常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程序,请项目申请人在2013831前完成系统中申请书的各项填报工作并提交,待审核通过后,于201394前,将正式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584683715077303993

 

附件、理论物理专款“合作研修项目” 合作意见书 

                                                    

  科技处

                                                                                                        201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