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定第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师政科技〔2013〕9号),为推进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对“现代核分析技术及其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等9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给予经费资助,现予以下达(详见附件1),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由其主要依托学院总体负责,中心牵头人组织相关人员论证制定该中心发展规划和建设任务,并组织实施。建设经费专款专用,用于获资助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
二、各协同创新中心要编制《广西师范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 2),并于
三、各中心牵头人要按照建设目标和项目评估验收的要求,联合协同单位共同组织协同创新中心的实施建设,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力争在高级别科研项目,高层次科研成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附件1:第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资助经费一览表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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