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定于
一、实验室建设专项基金项目评审会评审组成员构成:
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代表
二、答辩程序及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答辩人员由分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长(基础教学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研究平台)组成,人数不能超过2人。
2、由答辩人员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
3、评审组对建设项目答辩后还存在疑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相关学院(单位)必须认真负责给予解释,并提供必要资料。
4、参加答辩人员按规定的答辩时间提前5分钟到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01会议室休息室等候。
联系人:黄海儒 张尚坤
联系电话:5846429,13597331311,13977393994
科 技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