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引导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发展需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区产业发展,按照《广西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科政字〔2009〕122号)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认定一批新的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和对2013年认定的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进行考评。现将我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认定
(一)申请人(或单位)按要求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1),并与服务对象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附件2)。
(二)纸质申请材料附件1、2要求报送一式2份(其中至少有1份为原件),连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附件3),于
二、2013年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考评
对2013年科技厅认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开展考评工作数据统计时间为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5855291,584643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doc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doc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考评规则.doc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