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桂林高新区七星区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新星政发〔2008〕16号),现开始受理专利申请资助与奖励的申请,对
一、奖励条件
(一)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必须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二)专利权权属明确;
(三)优先对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进行奖励。
二、申请资助及奖励提供的资料
(一)《桂林高新区七星区专利申请费、代理费资助申请表》、《桂林高新区七星区专利资助、奖励汇总表》(汇总表只需交电子文档);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费凭证(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凭证原件;申请人为单位且凭证原件已报销入帐的,需提供复印件并盖财务章);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专利请求书及其复印件;
(四)申请专利代理费资助的,提交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及其复印件;
(五)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须出具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其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
三、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桂林高新区七星区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桂林高新区七星区专利资助、奖励汇总表》(汇总表只需交电子文档);
(二)《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复印件、专利请求书及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须出具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和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其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证明。
请各学院于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5855291、5846430。
附件:
1、桂林高新区七星区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新星政发〔2008〕16号).doc
2、桂林高新区七星区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代理费资助申请表.doc
3、桂林高新区七星区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doc
5、桂林高新区七星区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金额对照表.doc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