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见附件1)及广西科技成果鉴定登记有关办法,为做好我校2015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组织老师认真学习关于《奖励办法》及其学习文件(附件2)、《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附件3),确保报奖老师熟悉各项报奖流程。
二、2015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奖励办法》规定:申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项目必须通过技术鉴定(学术评价)并持有肯定性的结论,同时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号。所以报奖要做好以下前期工作:
(一)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工作流程参见附件4。
(二)成果登记:
通过成果鉴定后,申报科技成果登记须提交的材料及材料装订排列顺序:
1.填写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表。
2.客观评价证明文件,如鉴定证书(函审鉴定的应附齐成果鉴定函审表)、验收报告、审查证明、评估报告、专利授权证书、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
3.任务计划书,如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等。
4.研制报告,含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等。
5.产品技术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
6.查新报告。
7.实施、使用单位证明。
8.项目简介。
9.成果完成人员名单。
10.评价委员会名单。
其中8、9、10项按科技成果登记表规定的格式提交。
三、申报组织工作
(一)为充分体现我校科研水平和科研实力,鼓励我校科技人员争取高层次的科学技术奖励,根据《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13年修订)》(见师政科技〔2013〕0023号),请各理工科学院积极动员已取得较好研究成果的老师报奖。
(二)时间安排
12月12日前,各有关学院将拟申报2015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的课题组负责人名单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2015年1月7日前,成果完成人准备成果鉴定材料;
2015年1月8日-1月13日,科技处审核阶段,成果完成人修改完善成果鉴定申请材料;
2015年1月14日-1月15日,科技处向科技厅递交成果鉴定申请;
2015年1月16日-1月30日,科技厅审批成果鉴定申请;
2015年1月31日-2月18日,科技厅委托教育厅组织成果鉴定;
2015年2月26日-3月5日,成果完成人准备成果登记材料;
2015年3月6日,科技处到科技厅办理成果登记。
(三)请有关单位、申报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组织材料。有关文件及表格均可从校科技处网页下载。科技处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不尽事宜,请及时与成果管理科联系:5846430、5855291、15677331021(黄世朗)。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0年版).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学习文件.doc
附件3:2013年9月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doc
附件4:科技成果鉴定流程及有关表格.rar
附件5: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rar
科技处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