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10-21浏览:82

各有关学院: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学校组织推荐2015年度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412月至201511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二份。

  22015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需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在1027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邮箱:kjc@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5846430

 

附件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科技处

                    201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