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和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28浏览:127

各科协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我区两个建成目标做出新贡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评审推荐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做出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1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我校科协可以推荐候选人4名。请各科协分会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名册》须按照优先推荐的顺序填报。(因学校推荐名额有限,科技人员可以从所属自治区科协学会的渠道申报

  (二)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不再重复推荐,但获奖后再创突出业绩,符合条件又未获得过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可直接向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四)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五)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广西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三、评审材料

  申报第十三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材料要求:

  (一)《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3份,申报者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在《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上写明相应的学科评审组。

  (三)《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表》一式3份,由被推荐人详细填写。

  (四)《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事迹摘要》一式3份,由候选人如实撰写,事迹内容应有具体事例(1500字左右)。

  (五)《广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3份,被推荐人须经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3名专家应有两名与候选人非同一单位。

  (六)《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名册》(报送电子版即可)。

  (七)候选人廉政情况证明材料2份,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八)有关附件材料2份(单独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十)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式2张(小2寸)。

(十一)以上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2015114日前报送校科协,逾期不再受理。

  不尽事宜,请与校科协联系。联系电话:58552915846430,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1、广西青年科技奖条例(2011年8月修订).doc
         2、广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3、第十三届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信息表.doc
         4、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事迹摘要(样表).doc
         5、广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6、广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名册.xls

                                                                    校科协

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