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引导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发展需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区产业发展,按照《广西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科政字〔2009〕122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认定和2013年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期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认定
(一)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1),并与服务对象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附件2)。
(二)纸质申请材料附件1、2要求报送一式2份(其中至少有1份为原件),同时将电子文档(附件1、2、3)于2015年11月26日前报送科技处。
二、2013年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期终考评
对2013年科技厅认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开展聘任期已满的期终考评工作,统计时间为2013年7月1日~2015年7月31日,请各企业科技特派员按此时间跨度填报考评材料,具体考评方法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考评规则》(附件4)。于2015年11月26日前报送材料。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5855291,584643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特派员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考评规则.doc
科技处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