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师大科技处  

各有关学院:

  根据20151118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的精神,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工作。现将我校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5岁,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技术职称的一线科技工作者,或者具有科研工作经历、现任副厅局级以上(含副厅局级)的科技管理人员。

  (二)40岁以下中青年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技术职称。

  (三)具有正常履行评审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较熟练的使用电脑。

  二、推荐要求

  (一)本次推荐工作不限额,但应以水平高、声望佳、作风正为原则,严格把关,适量推荐,重点推荐近年来涌现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三)凡在广西工作的专家均可推荐,在推荐报送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同时,也将作为广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入库。

  三、推荐工作流程

  (一)请各有关学院积极组织推荐,按附件要求格式填写《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于122日前报送电子版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推荐专家上报,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将通知有关专家在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填写详细信息。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电话:5855291

 

附件: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doc 

 

  科技处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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