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征集2016年适宜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师大科技处  

各理工科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1)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科技厅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暂行规定》(桂政办发〔2015135号),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厅决定面向全区征集2016年适宜转化的科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适宜转化科技成果项目

  请各学院将适宜转化应用的科技成果项目(含已登记科技成果、已获各级政府奖励和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目、未登记科技成果)进行筛选,认真如实填写《适宜转化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此表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推介、竞价(拍卖)、挂牌交易等方面,其信息内容应全部为可公开。重点是征求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可转化和有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信息。可填报多项适宜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并分别填写《适宜转化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

  二、延长科技成果登记时限

20151月,自治区科技厅暂停了科技成果鉴定工作;20156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科技成果鉴定审批工作不再纳入行政审批事项。为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做好衔接工作,对201111日以来结题的项目等如没有及时进行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的,须进行补登记其中需要申报2016年广西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于201631日前报送成果登记材料,其他项目须于2016328日前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写《适宜转化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将适宜转化科技成果项目汇总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二)征集的适宜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内容要完整充实,主要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清楚、准确。

  (三)各有关学院请按上述时间要求,将各登记项目的《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2份,项目结题(或验收)证书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统一报送科技处成果科。《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报送电子文档至kjc@gxnu.edu.cn

各学院请于2016328日前,将征集的项目及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成果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kjc@gxnu.edu.cn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联系电话:58552915846430

  

    附件1:适宜转化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doc
    附件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doc
    附件3:适宜转化科技成果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4: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rar

 

  

 

                                                                                                科技处

  201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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