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办法,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及办理结题手续的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在研的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包括校重点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以及校级扶贫专项科研项目。具体结题清单以及年度中期检查清单将发给各学院的科研秘书。
二、检查要求
(一)未到结题时间的项目由负责人应认真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检查报告》);2013年、2014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学校将择期组织重点项目负责人举行项目进展汇报会。
(二)已经到结题时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直接填写《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三)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在《年度检查报告》、《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后并装订成册,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年度检查报告》、《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结题报告》(一式1份,A4纸印制)及《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电话:5846837,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年度检查报告》.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4:《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