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选项目的通知》(桂质监函〔2016〕187号),为更好发挥标准化服务我区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和建设“一带一路”要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广西重要技术标准项目评选。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广西境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党政机关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并于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施,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满足以下相关条件:
(一)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标准成果;
(二)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标准成果的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
(三)属于国家、自治区技术创新等项目配套研制的标准成果,特别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节能环保、美丽广西建设等有明显促进作用;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的标准成果,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直接关系公共、人身安全的标准成果,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财产安全;
(六)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申报书》;
(二)标准正式印刷文本;
(三)标准审定结论或其他视同鉴定的证明文件;
(四)标准批准发布公告(或文件);
(五)关于标准项目经济或社会或生态效益的证明;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七)申报材料清单;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2016年6月7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校办楼104),《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技术标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kjc@gxnu.edu.cn。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电话:5855291。
科技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