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面向高等学校采集科技成果项目信息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6〕3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指示精神,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开展全面采集全国高校系统近5年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的工作,完善“高校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的有效对接。现将学校组织填报科技成果项目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的范围。
2011年以来立项且现已结题的纵、横向项目(详见附件1)均须填报。
二、填报的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于6月28日前,登录中国技术供需在线数据填报入口(http://211.68.23.102/edudata),完成填报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注册账户。
项目负责人登录中国技术供需在线数据填报入口(http://211.68.23.102/edudata)注册本人账户(每个人只需注册一个账户即可填报自己负责的所有项目)。注册名称及登录密码自行设置,但必须填写学校的组织机构代码(49850279-5)。
四、项目负责人按“高校科技成果项目数据库”项目信息表要求逐项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一)填写《立项信息》。
填写《立项信息》并上传2个附件:
1.项目验收文件。
2.立项任务书首页。
(二)填写《成果基本信息》。
1.填写《成果基本信息》。
2.填写《成果基本信息》中的附加信息。
填写《成果基本信息》第三列“成果其他属性”四个附加信息: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与融资需求、团队情况、科技成果与获奖情况。
3.《成果基本信息》及附加信息需要准备3-9个附件:
(1)技术先进性--如经过专家鉴定,请上传鉴定证书。如经专业机构查新,请上传查新报告(pdf,文件大小5M以内)。
(2)如该项目有以下附件请依次上传。
专利--知识产品证明文件(文件大小5M以内)。
软件著作权--知识产品证明文件(文件大小5M以内)。
新品种--知识产品证明文件(文件大小5M以内)。
新药--知识产品证明文件(文件大小5M以内)。
论文--知识产品证明文件(文件大小5M以内)。
标准--知识产品证明文件(文件大小5M以内)。
集成电路布图--知识产品证明文件(文件大小5M以内)。
(3)科技成果奖励情况:获奖证明文件。
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电话:5855291、5846430。
附件:1.2011年以来立项且已结题的科研项目清单(由学院科研秘书转发)
科技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