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促进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包括五方面内容

时间:2016-11-17浏览:668

2016年5月23日下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最近我们开了关于落实国务院促进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电视电话会,对全系统进行了部署,全文公开。他在此提出五点:

  第一,去年10月1号以后,由习近平主席亲自签署的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正式实施。今年2月,国务院研究讨论批准了和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实际上就是落实转化法最关键的实施细则。4月2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转化法》、《规定》和《方案》这三者形成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部署具体任务的三部曲。这个三部曲有一系列的重要安排,一共有八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不一一介绍。有一点特别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首先要激发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当前的重点是加快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的转移转化。在理顺机制方面,取消审批,给予科研机构、大学有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处置权、收益权,确定了科技人员最低的50%以上的分配比例。还要培育一批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转移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进行成果转化。

  第二,从实践当中要继续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扩散转移转化的主体。近几年来,我们通过一系列的政策促进了企业对于创新的投入。全社会研发资金去年达到了14000多亿,企业投入占了77%。一批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比如高铁、核电等等包括信息领域的一些产品都对升级改造提供了很好的作用,一批创新型企业脱颖而出,走上了世界的舞台。与此同时,企业的技术不断向外扩散,我国有一个技术交易市场,这个技术交易市场去年也达到了9400多亿,其中有80%是企业转让、企业吸纳的。也就是说,企业开发的新技术也会在其他的行业当中不断地扩散和应用,起到了带头作用。从77%和80%当中看出,企业正在发挥主体作用。所以这一次我们对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也作出了落实的规定,最近科技部、财政部、国资委就对于国有的科技型企业怎样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也发布了相应的文件,网上已经发布,大家可以去看。

  第三,完善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支撑服务,做好信息汇交的任务。

  第四,发挥地方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作用。

  第五,强化科技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优化配置。首先要把国家的科技资源能够开放共享。高校、研究院所有很多很好的仪器设备,也有一批专业化的人才,创新创业又需要用好这些设备,怎么打开这个壁垒,也是科技成果转化当中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要健全多渠道的投入,解决创业投资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及障碍,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使一批成果尽快的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