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资助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请获资助学院及老师按照以下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各学院按本单位计划安排,切实组织好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2017年1月6日前至少召开一次专家评审会,并将具体安排报送科技处,届时科技处将共同参与相关工作。
二、对于获资助的个人项目,请各负责人尽早完成2017年申请书初稿,积极邀请专家或登门请教,在提炼选题、润色申报材料等方面提升申请书质量,增强竞争力。
三、学院集体项目的经费主要用于组织评审工作中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及专家咨询费等,经费使用期限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个人项目的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申报工作中所发生的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
四、请各学院在12月9日前统一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领取经费本。
五、未尽事宜,请与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5846837。
附件: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资助名单
科 技 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