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现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对于列入指南的实验室,教育部将在“十三五”期间分批进行建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将择优新建70个左右的重点实验室,原则上不与国家和教育部已有布局重复、雷同。
二、我校可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不超过2个建议,届时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上报教育部。
三、请各学院(部)充分结合区域特色,以特色彰显优势,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衔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工程,重视学科交叉和资源优化整合,凝练提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指南建议。
四、请各学院(部)组织研讨和充分论证,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和教育部通知(附件2),将重点建设指南建议(附件3)于2016年12月19号(上午10点之前)发到科技处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0773-5846837。
附件: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2、教技司〔2016〕459号关于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建议(格式)
科技处
2016年12月5日
2、教技司〔2016〕459号关于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的通知.pdf
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建议(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