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满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教学条件,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师政发规〔2015〕1号)精神,拟建立学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库。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本单位2017~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实验室建设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优化布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
(二)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验室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保障教学、科研、满足人才培养目标需要为主旨,科学编制项目库计划。
二、项目申报范围
各学院(部)以实验教学中心和研究平台为申报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一)实验教学中心
包括国家级、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校级实验教学中心。
(二)研究平台
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西重点实验室、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平台和学院(部)规划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应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满足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要求,与本学院(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
2.新建或改扩建实验室要与学校已确定的实验教学中心建制相匹配,与课程开设和培养方案一致。
3.重点扶持教学急需的基础和专业实验室建设,支持新专业和实验教学改革的建设项目。
4.支持实验教学资源数字化建设,特别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
(二)研究平台建设项目
1.具有明确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有科研项目支撑,并且具有从国家、省部、地方及企事业单位不断获取科研项目和经费的能力,已形成一定的学术特色和优势的研究团队。
2.有学术造诣深、组织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并且研究方向符合学院(部)学科及专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学院(部)建设高水平学科或特色专业要求。
(三)具体要求如下:
1.各实验教学中心、研究平台负责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为实验教学中心类、附件2为研究平台类);仪器设备单价≥50万元的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3)和《广西师范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承若书》(附件4);进口设备填写《广西师范大学进口产品论证表》(附件5)。
2.项目必须通过由学院(部)组织的5人(含5人)以上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论证后方可上报,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6)。
3. 2017年1月10日前必须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http://202.193.171.109:81),并报送纸质材料一份至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育才校区办公楼103室)。联系电话:0773—5846429。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指导,组织专家从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实验教学体系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融合、加强高水平学科建设等方面,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2.此次项目申报建设周期为三年 ,项目经学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论证通过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确定。项目获得立项建设后,学校将根据实验室发展需要及具体的财务预算按照年度需求,分三年下拨建设经费。
3.此次申报的项目将全部纳入学校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库,没有纳入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立项建设。
4.项目立项建设后,实验室管理科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项目经费分配。
5.项目需具备实施所需的保障条件(场地、技术人员、相关辅助设施等)。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广西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4.广西师范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承若书
5.广西师范大学进口产品论证表
6.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6年12月6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承若书.docx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进口产品论证表.doc
附件6: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