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于近日公布了“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根据自治区科技厅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联合研发重点解决相关技术在“一带一路”国家的适用性问题以及各部门、各地方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亟需解决的科技难题,促进技术、产品走出去,实现互利共赢。拟支持项目数量预计40项左右。
二、申报合作对象
此类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择优支持。外方合作机构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企业、 高校和科研机构,或有意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的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机构。
三、资助领域
2016年度支持农业、能源、交通、信息通信、资源、环境、海洋、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城镇化发展、医药健康、防灾减灾等13个领域的联合研发与示范。具体请查阅申报指南(附件2)。
请各学院组织老师认真学习申报通知和指南,积极申报,鼓励参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一)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申报网址为:http://service.most.gov.cn),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或见附件3)。
(二)已有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登录账户的请使用原账号登录此平台进行项目申报,若无登录账号的申报人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三)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至2月12日。待科技处审核提交后,打印预申报书一式三份于2月13日之前交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73-5846837,18778399039林锦培,13907839691蒋丽萍。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2.“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预申报书格式
4.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5.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预申报书格式.doc
附件4: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附件5: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