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桂林市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暂行办法》(市政〔2013〕12 号),现组织申请2016年度缴纳的职务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专利第一申请人(第一专利权人)为广西师范大学;
(二)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 6 年内的有效发明专利。
二、办理材料
(一)桂林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缴纳发明专利年费收费凭据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发明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3月10日前交至科技处成果科。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5855291
邮箱:12181570@qq.com
附件1:桂林市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2016年5月版).doc
附件2:2016年年费资助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