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一、会议时间
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会议地点
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501会议室。
三、实验室专项建设论证会评审组成员构成
(一)校领导(另行通知);
(二)科技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
(三)各学院(部)分管实验室工作副院(部)长。
四、答辩程序及要求
(一)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的答辩以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答辩人员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以及项目负责人组成,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简要介绍学院申报总体情况,并负责解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项目负责人作适当补充。
(二)研究平台建设项目的答辩主要由分管副院(部)长、项目负责人组成,分管副院(部)长简要介绍总体情况,并回答评审组提出的问题,项目负责人作适当补充。
(三)评审组对建设项目答辩后还存在疑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相关学院(部)必须认真负责给予解释,并提供必要资料。
(四)参加答辩人员按规定的答辩时间提前5分钟到会议室外等候。
未尽事宜,联系人:张尚坤 金浩
联系电话:5846429,13977393994,13457678225。
附件:实验室专项建设项目论证答辩安排表
科技处
2017年4月18日
附件:实验室专项建设项目论证答辩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