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储备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05浏览:1074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师政发规〔20171《广西师范大学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师政发规〔20151号)的要求,为满足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需求,按照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学科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实验室)的内涵谋划项目,建设“十三五”实验室项目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实验室建设项目储备库

(一)项目建设原则

1.实验室建设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优化布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

2.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验室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保障教学、科研、满足人才培养目标需要为主旨,科学编制项目计划。

 3.在满足本科实验教学的基础上,重点支持科研平台建设。

4.鼓励实验教学中心(室)积极向教育厅等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多渠道筹集经费,提升实验教学条件。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师政发规〔20171,结合原申报论证的2017-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工作情况,按照实验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学科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实验室)的内涵谋划项目。同时填报《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专项规划任务分工方案》(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项目储备申请简表》(附件2)和《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项目储备汇总表》(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2017612前将《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专项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项目储备申请简表》《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项目储备汇总表》(附件123)的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育才校区行政办公楼103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kyclab@gxnu.edu.cn。联系电话:0773-5846429

(二)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实验室建设“十三五”储备项目进行评审并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送发展规划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审定,合格的项目纳入学校项目储备库,纳入的项目作为“十三五”期间学校安排年度预算、申报发展项目、争取经费支持的主要依据。

三、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项目库的建设工作,加强指导,组织专家从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实验教学体系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融合、加强高水平学科建设等方面,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二) 各学院(部)进行项目申报时,需统筹考虑场地使用、设备招标、经费使用和网络水电等基本设施的配套问题,后续项目要考虑前后建设周期之间的实际需要,提高项目资金到位后的使用效益。

(三)凡纳入学校“十三五”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立项建设均实行归口管理,由科技处组织实施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财务部门安排年度预算要依据入库的项目,同时负责项目绩效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科学技术处

201765

 

 

 

附件: 1. 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专项规划任务分工方案

       2. 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项目储备申请简表

           3. 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项目储备汇总表(专项规划编写组用)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专项规划任务分工方案.docx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项目储备申请简表.docx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十三五”项目储备汇总表(专项规划编写组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