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正常进行,根据《关于成立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师政人事〔2019〕45号)精神,科技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分组及分工
第一组:刘 广 梁晓峰
负责检查单位:生科(含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环资
音乐 体育
第二组:张尚坤 邓志勇
负责检查单位:化药(含国重室) 物理 职师
第三组:莫心幸 孙容海
负责检查单位:文旅 电子 国教
第四组:邓胜平 陈春强
负责检查单位:文学 政行 法学 经管 教育学部 外语
第五组:黄国现 潘福东
负责检查单位:美术 设计 数学 计信
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19年9月23日-27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要求
(一)根据《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内容逐项检查,并做好登记;
(二)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2),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三)指导相关学院(部)做好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
四、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材料及时间
(一)检查总结。对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于检查结束后10天内即10月8日前上交;
(二)《检查项目表》。要求对各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于检查结束后10天内即10月8日前上交;
(三)《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于检查结束后1个月内即10月28日前上交;
五、其他要求
(一)检查材料的发放、收集、整理、总结撰写等工作由五个小组按分组顺序轮流负责完成,并上报科技处,本次负责的小组为第一组;
(二)科技处将于2019年9月19日(周四)下午3点整在化药学院106会议室召开实验室安全督查组会议,布置相关工作,请全体督查员按时参加。
科技处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