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2020〕1号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校学生返校复学的批复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6号)的通知要求,我校毕业年级学生将于2020年4月21日分批错峰开学。为督促各学院(部)做好学生复学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正常进行,科技处决定开展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分组及分工
第一组:黄国现 潘福东
负责检查单位:生科(含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资,音乐,体育
第二组:莫心幸 孙容海
负责检查单位:化药(含国重室),物理,电子
第三组:邓志勇 张尚坤
负责检查单位:文旅,国教,职师
第四组:刘 广 梁晓峰
负责检查单位:文学,政管,法学,经管,教育学部,外语
第五组:邓胜平 陈春强
负责检查单位:美术,设计,数学,计信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0年4月21日-24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要求
(一)根据《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实验室疫情防控措施检查项目表》(附件2)的内容逐项检查,并做好登记;
(二)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3),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三)指导相关学院(部)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环保工作。
四、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材料及时间
(一)检查总结。对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于检查结束后10天内即5月6日前上交;
(二)《检查项目表》。要求对各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于检查结束后10天内即5月6日前上交;
(三)《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于检查结束后1个月内即5月25日前上交;
五、其他要求
检查材料的发放、收集、整理、总结撰写等工作由五个小组按分组顺序轮流负责完成,并上报科技处,本次负责的小组为第一组。每个小组负责撰写本小组的督查工作小结报第一小组汇总,第一小组在收齐各小组的督查工作材料后,负责撰写本次督查工作的总结,内容应包括本次督查的时间、检查单位和实验室的详细信息和总数、主要存在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数量、各学院整改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及原因),并对学校今后的实验室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实验室疫情防控措施检查项目表
3.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科技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