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2020〕3号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假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近期应结合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方面的安全检查。根据《关于成立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师政人事〔2019〕45号)精神,科技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组成员分组及分工
第一组:刘 广 梁晓峰
负责检查单位:生科(含药品库),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资,音乐,体育
第二组:邓志勇 张尚坤
负责检查单位:化药(含药品库),国重室,物理,电子
第三组:黄国现 潘福东
负责检查单位:文旅,国教,职师
第四组:莫心幸 孙容海
负责检查单位:文学,政管,法学,经管,教育学部,外语
第五组:邓胜平 陈春强
负责检查单位:美术,设计,数学,计信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0年7月13日-15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要求
(一)根据《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内容逐项检查,并做好登记;
(二)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2),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三)指导相关学院(部)做好实验室假期防汛和安全环保工作。
四、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材料及时间
(一)检查总结。对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于7月17日前上交;
(二)《检查项目表》。对各学院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于7月17日前上交;
(三)《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各小组将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扫描后附在检查总结中,整改完成后签章的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于9月7日前上交实验室管理科。
五、其他要求
(一)检查材料的发放、收集、整理、总结撰写等工作由五个小组按分组顺序轮流负责完成,并上报科技处,本次负责的小组为第四组。每个小组负责撰写本小组的督查工作小结报第四小组汇总,第四小组在收齐各小组的督查工作材料后,负责撰写本次督查工作的总结,内容应包括本次督查的时间、检查单位和实验室的详细信息和总数、主要存在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数量、各学院整改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及原因),并对学校今后的实验室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二)本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各实验室应在放假前对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暑假期间未安排教学计划的实验场所应及时上锁并粘贴封条。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科学技术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