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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验动物中心顺利建成并获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来源:科学技术处  

    近日,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准予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的通知》(桂科基字〔2020〕70号)文件精神,我校实验动物中心顺利获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并已投入使用。

    据悉,我校实验动物中心依托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是我校2019年度实验室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中心于2019年7月开始筹建,2019年12月完成基础条件建设和仪器设备采购,今年6月完成设备运行调试和管理系统建设,7月接受自治区科技厅专家组现场评审,8月获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该实验动物中心可开展大鼠、小鼠的动物解剖、药物毒性和抗肿瘤研究等试验,是我校化学、药学、生物学和体育学等学科教学、科研开展实验动物试验的重要基地。

  林春逸副校长陪同区科技厅专家组在实验动物中心现场检查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审批评审会现场

  实验动物中心观察室

实验动物中心洁净走道

  实验动物中心实验操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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