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种用于细胞原位检测小分子化合物进入线粒体的方法”成果转化项目现金奖励信息公示
科技成奖〔2021〕2号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和《广西师范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师政科技〔2019〕10 号)的文件要求,现对我校职务科技成果“一种用于细胞原位检测小分子化合物进入线粒体的方法”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化信息
(一) 成果名称
已授权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细胞原位检测小分子化合物进入线粒体的方法”(专利号:ZL201611200144.7,专利权人:广西师范大学,主要发明人: 张国海、曾淑兰、彭艳)
(二)转化方式:专利所有权转让
(三)转化总收入: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四)本次到账金额(100%):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五)到账日期:2021年8月12日
二、现金奖励信息
拟将本次转化收益到账金额的97%(4.85万元)分配给研发团队主要成果完成人,拟发放现金奖励金额合计4.85万元。
三、现金奖励人员信息
序号 | 姓名 | 岗位职务 | 贡献情况 | 分配金额(万元) |
1 | 张国海 | 副研究员 | 项目负责人 | 2.55 |
2 | 曾淑兰 | 助理研究员 | 质量标准建立 | 2 |
3 | 彭艳 | 研究员 | 技术指导 | 0.3 |
合计金额 | 4.85 |
四、现金拟发放时间:2021年10月
五、技术合同登记信息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桂林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合同登记号:2021450004000292
合同名称:一种用于细胞原位检测小分子化合物进入线粒体的方法
买方名称:江西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技术交易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以上成果转化奖励资金来源于成果转化收益所得。特此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技处反映。联系电话:0773-3690051 。
科技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