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要求,为加强我校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现决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生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请化学与药学学院(含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生命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干细胞与医药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高度重视生物安全有关工作,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中“生物安全”检查项目的具体要求,开展本单位生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二)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师生的生物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研判处置的违纪管控工作,并构建相应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材料要求
各相关单位完成本次隐患排查工作后,于12月1日前将本单位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电子文档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涉生物安全情况、突出风险隐患、应对处置措施、相关对策建议及近三年生物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晓琳,3690053;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