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二批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4浏览:2783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协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二批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协普发〔2023〕11号)要求,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二批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附件2)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经由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区市科协、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等任一渠道推荐,均可申报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3)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近年科普工作情况、2023年科普工作计划和科普发展规划等。

  (二)推荐。我校科协可推荐本领域2个基地申报,鼓励相关基地通过其他推荐渠道申报。校科协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向自治区科协推荐。

  (三)认定。自治区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通过评审和公示的单位将被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5年。自治区科协将向获得认定的单位颁发牌匾和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评审业务部室将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30使用腾迅会议系统举办申报工作培训会,请各基地申报的具体负责同志届时参会。腾讯会议号:419-933-261,会议密码:3743。

  (二)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科协(雁山起文楼北楼533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校科协联系,联系电话:0773-3690051;电子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doc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docx

 

校科协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