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运行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运行管理和2025年度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发〔2025〕75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野外站”)运行管理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现有野外站建设管理

请已获批的野外站切实加强运行管理工作。一要健全内设机构,发挥好野外站站长的组织管理与学术能力和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与作用;二要进一步明确功能、目标定位,大力开展自主科研创新与对外合作交流,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观测数据高效利用,不断提升科学观测和试验研究水平;三要加强对野外站的运行管理(尤其是科研管理),切实提高野外站的科研成效和综合运行绩效;四要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切实履行野外站建设运行和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

二、开展2025年度野外站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参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0〕106号)相关内容(附件1)。

特别提示:对未能提供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在桂中央直属部门或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支持运行满3年有效佐证的野外站申请,或申请的野外站与主管部门予以认定支持运行满3年的野外站的软硬件设施及地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见附件2《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及附件3《关于申请认定广西野外站的承诺书》。

(三)布局建设重点和要求

1.突出科学合理布局。重点支持围绕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公路水运科学等学科专业领域布局建设野外站。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尚未建成野外站的区域申请。鼓励学校与有长期合作基础及合作成果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保护地单位联合申请。申请认定的野外站与已经认定的野外站在名称和方向上不能重合;与已建成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在功能与目标定位上要各有侧重。

2.申请实行限量控制。学校二级学院已作为主体建有1个(含)以上野外站的,原则上不允许该二级学院(机构)作主体牵头申请认定新的野外站。学校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3家。

3.突出人才引培。对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4年)》(桂人社发〔2024〕87号)牵头申报野外站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规划,精心研讨,积极开展野外站申报工作,于2025年3月2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送科技处邮箱,以便学校组织审核论证。

(二)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论证意见,公示后择优推荐。

(三)公示结束后,获得推荐的野外站通过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系统(https://gywg.kjt.gxzf.gov.cn:8188)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由桂林市科技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地市科技局意见(附件2)并出具野外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附件4),扫描后上传系统一并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平台科联系,电话:0773-3690930,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1: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doc

附件2: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书.doc

附件3:关于申请认定广西野外站的承诺书(格式).doc

附件4: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认定申请推荐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