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有关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

我校的研究成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各单位限额提名方式,我校有1项提名名额。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鼓励提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急需的青年人才。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其中专用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国内民口高校。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教育部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五)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六)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七)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程序

(一)3月17日前,请各有关学院将《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附件2)、项目公示内容(见附件3)和《提名书》(附件4)报送科技处邮箱。

由于限项申报,通过学校推荐项目需经过科技处组织专家答辩评审推荐,评审会召开时间为3月19日之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评教师提前准备答辩PPT。

(二)3月23日前,提名项目完成人按照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的要求,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完成网络填报并提交项目。

(三)3月24日,提名项目完成人打印装订提名材料,将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附件5);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专用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办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联系电话:3690051,科技处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办公地址:雁山起文楼533室。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

附件2: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项目公示内容格式.doc

附件4: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5: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