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的安全,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应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按照“先排查、后使用”的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情况。
1.是否成立由学院(部)党政负责人、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等组成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查看学院(部)公文)
2.学院(部)、实验房间负责人、实验操作人员是否已签订三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查看安全责任书原件)
3.是否成立由学院(部)相关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等组成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查看学院(部)公文)
(二)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和重要危险源管控情况。
1.学院(部)是否有明确的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清单,清单应包含各实验房间类别、级别、实验室负责人、重要危险源等信息。(查看学院(部)实验室分类分级清单)
2.实验室分类分级情况是否根据实验室状态实行动态调整并备案。(查看学院(部)实验室分类分级调整记录)
3.学院(部)是否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对不同级别的实验室要求的检查频次开展安全检查。(查看学院(部)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及隐患整改记录)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查看学院(部)公文)
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他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等。
(四)安全应急制度建设与应急演练。
1.学院(部)针对本单位实验室可能突发的紧急情况,是否分别制定了对应的应急预案。(查看学院(部)应急预案)
2.有重要危险源的A级和B级实验室,是否根据危险源的种类分别制定了本实验室的应急预案。(查看实验室应急预案)
3.学院(部)和实验室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查看演练记录或新闻报道)
(五)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温高压容器以及生物安全的管理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和分组
第一组:黄国现(组长) 闭金杰 周丽敏
负责检查单位:音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含危化品仓库),环境与资源学院(含危化品仓库),体育与健康学院,珍稀濒危动植物生态与环境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含危化品仓库)
第二组:莫心幸(组长) 陈静 陈春强 李世明
负责检查单位:化学与药学学院(含危化品仓库、广西电化学能源材料与器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溶液及功能配位化学研究中心),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含危化品仓库、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原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含危化品仓库、广西民族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第三组:张尚坤
负责检查单位: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第四组:孙容海
负责检查单位: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律师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第五组:梁晓峰
负责检查单位: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设计学院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1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方式:学院(部)自查与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抽查同时进行。
四、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部)应根据本次检查重点,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2)的要求,逐项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并做好安全隐患的记录和整改组织工作。
(二)各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实验室和学院(部),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3),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各检查小组请于检查工作开始前到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领取已盖章的《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检查组同时检查各学院(部)未完成整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如未完成整改应再次下达《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敦促限期完成整改。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环境建设是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和科研平台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结果将作为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论证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检查总结
1.各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4)于9月12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报送给第四组组长。
2.第四组组长负责撰写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督查的时间、检查单位和实验室的详细信息和总数、主要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数量、各学院(部)整改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及原因),对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学校今后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总结于9月16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情况记录表
各小组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情况记录表》(附件5),于9月12日前将电子文档及签字后的PDF文档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报送给第四组组长。
(三)整改通知书
1.各小组将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扫描后附在检查总结中,每一张整改通知书扫描件后须粘贴与之对应安全隐患相关的清晰图片。
2.整改完成后签章的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于9月30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唐晓琳,联系电话:0773-3690053,邮箱:kyclab@gxnu.edu.cn。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附件5: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情况记录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