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13浏览:10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6〕8号)精神,决定在全区高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极端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红线意识,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压实责任体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健全管理制度,配齐专业队伍,强化对新工艺、新兴交叉领域等特殊情况风险防控。深化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筑牢安全思想根基,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要求,逐条对照,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部)自查整改阶段(5月13日-25日)

 1.各学院(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治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实验室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实验室填写)》(附件3)摸清本实验室风险情况后,学院(部)汇总建立院(部)级层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动态调整,填写《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学院(部)填写)》(附件4)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聚焦高风险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等,建立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实施精准管控。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及风险点排查与管控情况将作为本年度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普通高校实验室安全入校调研的重点检查内容。

  2.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5)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件6)和《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6年)》(附件7),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以往年度剩余隐患的整改情况也应在自查报告中列出。

 3.对照《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对新建、改建实验室判定其安全类别和等级,纳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动态台账,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价表》(附件8)《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备案表》(附件9)。原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因故需调整的,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结果变更申请表》(附件10)。

 4.各学院(部)于5月25日前向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上报附件3-10电子文档。同时,附件4、附件6-10须上报签章后的PDF文档,附件10须上报签章后的纸质文档。实验室管理科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5月26日-29日)

 学校根据各学院(部)的实验室自查情况组织随机现场检查,并进行整改意见反馈,核查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往年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整改阶段(6月-9月初)

 各学院(部)组织相关实验室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查验整改结果并及时向科学技术处反馈整改情况。学校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及相关人员依据《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自治区教育厅现场检查阶段(9月)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相关处室和专家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实地调研。

(五)回头看阶段(10-11月)

 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作开展期间,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随机抽取高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唐晓琳,联系电话:369005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师政科研〔2024〕4号)

 3.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实验室填写)

 4.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学院(部)填写)

 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6.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

 7.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6年)(模板)

 8.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价表

 9.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备案表

 10.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结果变更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5月13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师政科研〔2024〕4号 ).pdf

            附件3: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实验室填写).docx

            附件4: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学院(部)填写).docx

            附件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附件6: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xls

            附件7: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6年)(模板).docx

            附件8: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评价表.docx

            附件9: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备案表.xlsx

             附件10: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结果变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