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24浏览:10

各学院(部):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为确保我校期末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院(部)应结合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所辖实验室进行全方位的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并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

(一)学院(部)自查重点

1.实验室水、电、门窗等基本设施安全情况,消防安全、防盗等情况;

2.易制毒、易制爆及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等各类重要危险源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4.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5.假期关闭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总闸,锁好门窗,贴好封条。

(二)自查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由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组建自查小组,做到“每间实验室必查、每个风险点必核”,杜绝走过场、漏查情况。

2.自查工作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逐一排查,建立本单位主要风险源与管控清单,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岗到人。

3.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限时整改方案,安排专人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4.学校将在放暑假前组织实验室安全现场抽查。

二、暑假期间实验安全管理

(一)认真落实暑假值班、巡查制度

暑假期间要做好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重点关注因高温天气容易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及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危险化学品、辐射源及辐射装置、气体钢瓶、高低温设备、高压设备和高速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二)全面掌握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

假期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须向所在学院(部)报备,未报备实验室不得开放使用。学院(部)应全面掌握本单位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并做好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严格做好实验室钥匙管理工作。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时,须有老师对其进行现场指导。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唐晓琳,联系电话:0773-3690053,邮箱:kyclab@gx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科学技术处

2026年6月24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docx

附件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