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桂林市第二批科技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布局建设重点
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依托企业为主、其他具有一定产学研合作基础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辅,坚持政产学研用结合,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已获批建设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单位,在相同技术领域不再重复组建科创中心。
二、认定程序
(一)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科创中心组建申报书,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至学校科技处,经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桂林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研究拟认定科创中心名单。
(三)拟认定科创中心在桂林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桂林市科技局发文认定。
(四)桂林市科技局对认定的科创中心授予“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称号。
三、申报要求
(一)根据《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我校作为依托单位申报的科创中心,其专业方向须与桂林市重点产业紧密结合,且须与1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
(二)请有意向申报单位对照《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填写《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组建申报书》(附件1),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送至科技处科技平台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平台科联系,电话:0773-3690930。
附件2: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桂林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