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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广西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来源:学术风气建设网站 日期:2016/09-14 12:03:00 人气:40

各有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院士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区院士科技合作,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第三批广西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请你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建立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状况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转化能力。

  (三)与1名以上的院士(含1名)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签约同意与其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活动。

  (四)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产权归属明晰,权利和义务明确。

  (六)广西院士后备人选依托单位,八桂学者设岗单位,国家万人计划依托单位,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国家及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时可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一)请申报的学院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申报书》中第八条有关附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并添加封面,以A4纸张于左侧装订成册。不使用塑料封面。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学院于2016101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9份,送交科技处成果科(校办楼104),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58464301567733102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书.doc
    附件2: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书(模板).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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