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院士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区院士科技合作,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第三批广西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请你们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建立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状况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转化能力。 (三)与1名以上的院士(含1名)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签约同意与其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活动。 (四)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产权归属明晰,权利和义务明确。 (六)广西院士后备人选依托单位,八桂学者设岗单位,国家万人计划依托单位,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国家及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时可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一)请申报的学院认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书》(见附件1),并按《申报书》中第八条有关附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并添加封面,以A4纸张于左侧装订成册。不使用塑料封面。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学院于2016年10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9份,送交科技处成果科(校办楼104),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kjc@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5846430、1567733102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1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