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来源:广西师大科技处  

各有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的作用,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创新团队,自治区科技厅决定开展院士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请你们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建站单位在广西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申请建站单位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且有稳定的经费支持。

  (三)申请建站单位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订院士工作站共建协议。

  (四)申请建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有明确的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或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合作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

  (五)申报单位制定了3年以上院士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

  (六)申请建站单位拥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的研发设施和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七)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依托单位,已经与院士建立科研合作关系的单位,八桂学者设岗单位,国家万人计划依托单位,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国家及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可优先考虑设站。

二、申报材料准备及报送

(一)申请建站的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书》(附件2)。

(二)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院士工作站共建协议;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或科研合作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等证明材料;院士工作站建设与运行规划和具体方案;支撑说明申报单位现有科研基础及技术创造性、创新性等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建设站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一起装订(一式9份),于616日前将送交科技处成果科(校办楼104房),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srmoffi@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成果科联系。联系电话:5846430585529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建站申报书.doc

 

 

 

科技处

  20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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