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化学品采购的管理,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及《广西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学校化学品采购审批工作规定如下:
一、化学品定义
本通知所称的化学品是指用于实现化学反应、分析化验、研究实验、教学实验、化学配方等使用的化学品(分类见附件1)。
二、采购审批方式和流程
学校所有化学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必须通过学校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审批,流程如下:
五万元以下: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学院(部)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审批——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批
五万元及以上: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学院(部)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审批——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批——资产处审批
内部控制系统填报示例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内部控制系统生成的采购项目审批单据是化学品发票报销的必要凭证,未经内部控制系统审批的化学品采购一律不得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1.化学品分类
2.内部控制系统填报示例
科学技术处
资产处
财务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