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相关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桂安委办〔2020〕63号)和《关于成立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科技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寒假前实验室水、电等基本设施维护情况、危化品管理情况和实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2.本学期气体钢瓶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2020年7月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4.督查组上一次安全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分组

  第一组:刘 广  梁晓峰  潘福东

  负责检查单位:生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资,音乐,体育

  第二组:邓志勇  张尚坤  陈春强

  负责检查单位:化药,国重室,物理,电子

  第三组:孙容海

  负责检查单位:文旅,国教,职师

  第四组:邓胜平  莫心幸

  负责检查单位:文学,政管,法学,经管,教育学部,外语

  第五组:黄国现

  负责检查单位:美术,设计,数学,计信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1.检查时间:2021年1月4日-8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2.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四、检查要求

  1.根据本次检查重点,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内容逐项检查;

  2.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2),要求限期整改完毕。各检查小组请于检查工作开始前到实验室管理科领取《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3.检查上一次安全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未整改完成应再次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检查总结

  (1)各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3)于1月11日前同时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和本次负责检查总结撰写工作的小组(第一组);

  (2)第一组对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于1月13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各小组将下发学院的整改通知书扫描后附在检查总结中,上一次检查整改完成后签章的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于1月13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六、其他要求

  第一组在收齐各小组的督查工作材料后,负责撰写本次督查工作的总结,内容应包括本次督查的时间、检查单位和实验室的详细信息和总数、主要存在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数量、各学院整改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及原因),并对学校今后的实验室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3.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docx

附件3: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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