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科技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实验室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情况;
2.开学前实验室日常水、电等基本设施运行情况;
3.实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4.上一次安全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分组
第一组:黄国现 潘福东 邓胜平 莫心幸 刘广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81间)及药品库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6间:其中生科47间,环境29间)
生物多样性博物馆
环资与资源学院(72间)
教育学部(83间,含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体育与健康学院(18间)
美术学院(48间)
设计学院(33间)
第二组:张尚坤 陈春强 邓志勇 梁晓峰 孙容海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化学与药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及药品库(129间)
国家重点实验室(107间)
广西新能船舶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低碳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20间)
干细胞与医药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7间)
物理学院(89间)
电子工程学院(43间)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48间)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1.检查时间:2021年3月5日-12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2.检查范围:相关学院(部)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四、检查要求
1.根据《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内容逐项检查;
2.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2),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3.检查上一次安全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未整改完成应再次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4.每个学院(部)至少应有两名督查组成员同时进行现场检查。每个学院(部)抽检的实验室数量不得少于其实验室总数的15%。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检查总结
(1)各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3)于3月16日前同时上报给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和本次负责检查总结撰写工作的小组;
(2)负责本次检查总结撰写的小组对各实验室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于3月18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各小组将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扫描后附在检查总结中,上一次检查整改完成后签章的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于3月16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六、其他要求
检查材料的发放、收集、整理、总结撰写等工作由两个小组按分组顺序轮流负责完成,并上报科技处,本次负责的小组为第二组。每个小组负责撰写本小组的督查工作小结报第二小组汇总,第二小组在收齐各小组的督查工作材料后,负责撰写本次督查工作的总结,内容应包括本次督查的时间、检查单位和实验室的详细信息和总数、主要存在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数量、各学院整改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及原因),并对学校今后的实验室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