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办法》 修订意见讨论会

来源:科学技术处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12月8日,学校《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办法》修订意见讨论会在育才校区文科中心312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苏桂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技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学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科技处相关负责人就文件制定背景、主要参考资料、起草与修改过程和文件内容简介四个方面对《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办法》进行了说明。随后,参会人员对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

    苏桂发副校长指出,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务必组织相关人员仔细研读《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办法》,结合本职工作提出合理修改意见。同时,各学院(部)应依据管理办法精神,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定,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融入到本单位的教学、科研活动中,并纳入到评优、晋升及绩效考核体系。

    近年来,我校实验室规模逐渐扩大,实验室危险源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为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落实和健全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我校于2020年10月起草《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办法》。截止目前,该管理办法已进行两轮校内大范围征求意见,召开6次修改讨论座谈会。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