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线性电路与光通信重点实验室”等5个 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的公示

来源:科学技术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1〕17号)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非线性电路与光通信重点实验室”等5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报告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时间从2021年12月15日起至12月17日止。

    如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2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师范大学科技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邮编:541006;联系人:金浩;电话:0773-3690930,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非线性电路与光通信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pdf

    附件2:认知神经科学与应用心理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pdf

    附件3:干细胞与医药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pdf

    附件4:生命过程与药物分析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pdf

    附件5:数学和统计模型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pdf

 

 

 

 广西师范大学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