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报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报送工作,认真填写本单位的年度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如实填报并严格审核相关数据,并对所填写的数据项进行必要的说明,确保年度报告和相关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于1月21日前将年度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PDF签章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yclab@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唐晓琳,3690053,13737731684。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