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督促各相关学院(部)、各相关单位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安全管理准备工作,确保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科技处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实验室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情况。

(二)危化品管理和实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开学前实验室日常水、电等基本设施运行情况。

(四)对上次检查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回头看”,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和分组

第一组:邓胜平(组长) 黄国现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81间)及危化品仓库

美术学院(48间)

设计学院(33间)

 

第二组:潘福东(组长) 莫心幸  刘广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6间:其中生科47间,环境29间)

环资与资源学院(72间)及危化品仓库

教育学部(83间,含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体育与健康学院(23间)

第三组:张尚坤(组长)  李丽香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9间)及危化品仓库

广西新能源船舶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低碳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20间)

电子工程学院(43间)

第四组:孙容海(组长)  陈春强 梁晓峰  

负责检查单位及实验室数量:

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07间)及危化品仓库

干细胞与医药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7间)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89间,含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52间)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1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小组与受检查单位联系确定。

(二)检查范围:全校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四、检查要求

(一)根据本次检查重点,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内容逐项检查。

(二)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所查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2),要求限期整改完毕。各检查小组请于检查工作开始前到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领取已盖章的《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三)检查上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如未整改完成应再次下发《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四)每个学院(部)至少应有两名督查组成员同时进行现场检查,抽检的实验室数量不得少于其实验室总数的15%。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检查总结

各小组组长于3月16日前报送检查工作小结(模板见附件3)至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

(1)各小组将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扫描后附在检查总结中,每一张整改通知书扫描件后须粘贴与之对应安全隐患相关的清晰图片。  

(2)上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签章的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于3月16日前上交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上报各隐患整改完成后的清晰照片(照片以隐患所在实验室和隐患内容命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实验室管理科唐晓琳,联系电话:369005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通知书-2021.12新版.docx附件3:小组督查工作小结(模板)-2021.12新版.docx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