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题项目范围及时间要求

(一)符合结题条件的2018年以来(含2018年)批准立项的各类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二)由于各类项目执行期限到期时间不一致,项目负责人需积极关注本人所承担项目执行期限到期时间,并在项目执行期限到期3个月内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完成验收材料提交工作。

二、验收结题工作具体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附件1)以及《广西科技项目验收结题流程及所需材料》(附件2)。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验收申请材料,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项目执行期限到期时间,在项目执行期限到期3个月内申请验收结题。结题申请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egrantweb/)进行,登录系统后找到对应的项目按照操作提示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流程以系统内最新填报说明为准。

3.广西科技项目申请验收结题时必须先提供“最终科技报告”,其中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三类项目必须提供,其他类别项目以专业机构意见为准。科技报告撰写及提交方式详见下文。

4.项目负责人申请广西基金验收结题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也不要把与项目无关的论文作为附件上传。

(二)验收结题所需材料说明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所需材料详见《广西科技项目验收结题所需材料模板》(附件3),提交的验收文件和资料目录应按如下顺序填写:

1.项目验收申请书(系统内填写后生成)(必须提交);

2.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协议书(必须提交,必须是盖章版本的完整任务书,不能仅上传盖章页,可以只扫描盖章页然后替换电子档中的签字盖章页上传);

3.项目实施工作报告(即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广西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和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需提交“项目技术研究报告”,按系统要求撰写提供即可)(必须提交);

4.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及财务负责人签章)、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加盖财务部门印章)及主要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按系统要求提供)(必须提交);

5.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自治区财政经费资助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的支出明细要将财政支出明细单独列支);

6.项目需要现场查定的,提供现场查定报告;

7.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必须提交);

8.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各类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技术成果宣传普及内容。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和意义、关键技术突破、技术特点和优势、解决的关键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和创新点、项目成果应用领域、项目成果的带动作用、项目成果体现形式(如产品、标准、专利、学术论文、著作以及已实现或预期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除基础研究类项目外,其余类别项目需提供有关经济效益数据和证明材料、测算说明,社会发展类项目可以提供有关经济效益的折算说明。)。

三、验收结题基本流程

验收结题工作分为“科技报告撰写及提交”和“验收申请材料提交”两个步骤。

(一)“科技报告”撰写及提交:项目负责人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在办事快捷通道点击“科技报告撰写”图标进入科技报告撰写界面,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新增,如对已有科技报告进行填写和修改,请选择指定的科技报告点击“进入填写”进行填写。科技报告填写及提交审核流程详见《广西科技报告提交流程说明》(附件4),科技报告模板详见《科技报告撰写快捷模板(可直接调用)》(附件5)。

(二)验收申请材料提交:当科技报告工作进度显示“审核完成”时,系统会生成PDF版收录证书,可以进入验收阶段。项目负责人可自行将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下载后作为结题验收申请附件材料之一上传,随其他验收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三)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报告后,需时刻关注系统内验收申请状态信息变更情况,当系统内显示为“待接收纸质材料”时,项目负责人即可将验收申请材料打印出来(建议双面打印),并将所有附件按顺序与验收申请书装订成一册(论文可只打印首页和基金资助页),进行签字处理后(验收申请书内三处需签名处理:“二、人员信息”处需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签字、“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处需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验收申请书签批审核表”中“项目负责人承诺”处需项目负责人签字),提交一式两份验收申请材料至科技处(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原件材料应包含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以及审计报告等其他盖章材料原件)。

(四)项目验收申请与科技报告撰写工作可同时进行,负责人提前准备好验收所需材料:任务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项目经费决算表和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等。待科技报告审核完成后可直接提交验收申请。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验收结题申请提交要求

1. 请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积极关注本人承担项目执行期限,务必在项目执行期限到期后3个月内完成科技报告填报以及验收申请提交工作。科技处将及时审核科技报告及验收材料,并对纸质材料统一进行盖章及寄送项目验收部门处理。

2. 科技处每月将协助提供处于验收结题期限内的项目清单至各学院(部),以便于提醒项目负责人开展相关验收结题工作。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点

雁山校区起文楼北楼531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唐晓虎,唐琼琼

联系电话:3690052;邮箱:kjc@gxnu.edu.cn

 附件1: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管理办法.docx附件2:广西科技项目结题流程及所需材料.docx附件3:广西科技项目验收结题所需材料模板.zip附件4:广西科技报告提交流程说明.docx附件5:科技报告撰写快捷模板(可直接调用).docx


 

 

科学技术处

20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