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广西师范大学机关业务部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决定开展实验室建设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材料内容及要求
依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及审核重点要求,本次计划收集、整理六项材料,材料时限为近三学年/年:
(一)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清单见附件1)建设情况
1.建设成效支撑材料。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成效数据以近三学年各中心上报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基表六为依据,其中“教师获奖与成果”“学生获奖情况”“论文和教材情况”“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开放实验”相关数据,由各实验中心整理对应清单备查。
2.院级管理文件。各相关学院(部)制定的实验中心制度文件,列出文件清单连同制度文件电子文档上报实验室管理科。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清单见附件1)建设成效
近三学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成效材料填写附件2-4,省级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须提供上级部门公文。
(三)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情况
各学院(部)与行业企业共建实验教学中心材料填写附件5,并撰写中心文字介绍(行文要求见附件6)。该类型的实验教学中心可以是与单个企业共建的实验室集群,也可以是与多家同类型企业(即行业)共建的支撑同类别专业实验教学的实验室集群。附件5须提供与所填内容对应的支撑材料,包括:
1. 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协议(pdf文档);
2.实验中心建设或管理制度等文件(pdf文档);
3. 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和专家参与本科人才培养情况所填写的各项数据,须提供对应的支撑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包括教学计划、教案、人才培养方案、开放实验项目清单、学生获奖清单及证书图片等;
4. 实验教学中心的相关会议记录或宣传报道材料(pdf格式);
5.附件5中未能体现的人才培养成效相关数据和表格,可在实验教学中心文字介绍部分阐述和列出。
(四)实验室建设现状及近三年新增情况和开放共享、服务教学、使用情况
1.实验室建设现状情况以4月初各学院上报的《广西师范大学实验场所信息表》为依据;
2.实验室近三年新增情况,由实验室管理科反馈各学院(部)补充相关数据;
3.实验室开放共享、服务教学、使用情况填写附件7-8
(五)科研仪器设备对本科生开放共享情况
填写附件9,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1. 开放共享使用记图片(提供部分);
2. 科研成果目录清单电子文档。
(六)智能实验室建设、使用情况
各学院(部)采取智能化管理或提供智能实验设备的实验室,如:实现网络预约功能、远程控制实验、自动记录实验数据或智能统计分析功能、无人值守的智能门禁和电源控制功能、设备状态自检及记录等功能的实验室,填写附件10,须提供与所填内容对应的支撑材料,包括:
1. 开设实验项目清单电子文档;
2. 学院(部)智能实验室管理的相关制度文件电子文档。
二、组织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实验室建设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于4月27日前将人员信息上报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本次收集的材料将直接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所有材料必须经学院(部)分管领导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三)附件2-10及支撑材料,请于5月24日前按要求上报实验室管理科。需签章的材料请同时上报word/excel文档和pdf文档。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3690053。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览表.docx
附件2: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信息表.xlsx
附件3: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信息表-附表1.xlsx
附件4: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信息表-附表2.xlsx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与行业企业共建的实验教学中心信息详表.xlsx
附件6:与行业企业共建的实验教学中心文字介绍行文内容要求.docx
附件7: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8:实验教学中心开设公共实验教学项目信息表.xlsx
附件9:科研仪器设备对本科生开放共享情况.xlsx
附件10:智能实验室建设、使用情况信息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