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学院(部):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桂市监函〔2022〕2291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专利权人是广西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我校项目主要有以下三种推荐渠道: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

  (二)教育部推荐;

  (三)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由于教育部推荐名额有限,我校主要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的渠道,需要院士推荐的项目请自行联系推荐专家。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请拟参评的专利发明人于2022年9月26日前发送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到科技处邮箱:

  (一)《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WORD文档,见附件1、2);

  (二)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格式);

  (四)《申报声明》(签章,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与技术转移科联系,电话:0773-3690051,邮箱:kjc@mailbox.gxnu.edu.cn。

   附件: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2年修订版)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2年修订版)

  3.申报声明

  4.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9日

 

  附件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2年修订版).docx

  附件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2年修订版).docx

  附件3:申报声明.doc

  附件4: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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