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各学院(部):

  根据上级部门安全工作部署和学校《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国庆节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有效防范国庆节、二十大期间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对国庆节放假前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重点工作内容

  (一)结合学院(部)实际,常态化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面开展国庆节放假前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用水、用电、化学试剂等安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三)本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4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国庆节放假前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实验室现场检查

  1.请各学院(部)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组织国庆假期前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实验室大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2.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假期期间无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源,请于放假前暂存于危险化学品仓库、放射源仓库,并做好出入库检查及登记。

  3.假期暂时关闭的实验室,请在关闭前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假期期间因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需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请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和仪器使用登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范。

  4.请各学院(部)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执行部署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照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5.科学技术处结合各学院(部)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复查。

  (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请各学院(部)组织专人负责督促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整改,隐患整改需要学校支持配合的,请及时向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反馈。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学院(部)领导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管理队伍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风险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3690053。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27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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